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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环境研究院中标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全球环境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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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深入践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PFO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相关要求,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环境研究院”)积极筹备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成果四川省宣传推广咨询服务合同”项目申报,成功中标。为推动中国新污染物(PFOS)行业发展与迭代新污染物治理新技术描绘重要一笔。

该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由发展环境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联合承办,计划将在四川省内开展多轮专业培训、展览展示及技术推广活动。该项目为发展环境研究院首个签约全球环境基金的项目,也是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布局新污染物行业的重要一环,是继发展环境研究院获得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重点研发项目)(项目名称:城市有机废弃物中典型新污染物安全利用处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后在新污染行业领域的又一重要里程碑。项目由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环保工程与技术服务中心成员单位成都创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协同联系。

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全称为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2009年5月,PFOS类化合物被增列至《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B(限制类清单)。为履行公约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禁止PFOS类化合物除可接受用途和特定豁免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这对全球产业升级换代和人类环境健康都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

下一步,发展环境研究院将对“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前阶段示范的替代技术和治理措施,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系列技术推广活动,重点关注红火蚁、电镀、消防等领域相关成果及全氟类新污染物相关管理政策,提高行业从业者认知水平并挖掘新污染物行业产业价值,以技术创新全方位赋能四川省新污染物产业发展,助力“绿水青山”、“美丽中国”的贯彻实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及环保行业高质量发展。